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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工作办公室职责

招标工作办公室是负责学院招投标工作的组织和管理的职能部门,职责如下:

一、 贯彻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起草学院有关招投标的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

二、 负责财政预算内政采项目申请部门提报的政府采购申购审批表的审查;

三、 做好与财政局相关业务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四、 负责选择合格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政采项目的招标;

五、 负责政府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内容的审核工作;

六、 负责督办财政局审批同意部门自行采购的项目;

七、 负责对校内未纳入财政预算达到招标金额的项目,组织相关部门按照程序进行采购;

八、 审查与中标单位商签的合同,并盖章备案;

九、 做好招标投标的相关文件材料的整理归档;

十、 逐步建立 “招标采购数据库”;

十一、负责向招标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接受招标监督小组的监督,处理招标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二0一0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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